首 页 气象监测 灾害预警 深圳天气 城市预报 气候评价 热带气旋 深圳气候 气象论坛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 人影工作 气象动态 气象科普 网上监督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深圳市法规、规章
 
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大风预警信号(指除台风以外的大风,主要是东北季风和西南季风系统等引起的大风或强对流系统引起的短时大风)
 
图标 含义 防御措施
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1.做好防风准备,注意了解大风最新消息;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1.停止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2.船舶到避风场所避风。
2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1.机场、码头、港口等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注意防风;
2.市民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2 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 12级以上。
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Copyright(c) 2006 气象信息网 深圳市气象局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地址: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 电话:25573889 邮编:518040
粤ICP备 05118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