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目标
建设一个与全国、全省气象大网络、大格局、大思路相衔接,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深圳特色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提高应对全球和局地气候变化、保障城市安全的能力;提高应对资源压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围绕应对气象灾害,强化应急预警服务能力
坚持“公共气象”的理念,集中精力致力于公共气象服务。按照“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体部署,以及“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 的普遍服务原则,建设惠及全体市民和各行各业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减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威胁,力争在 2010 年初步实现“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可以及时方便地获得所需要的公共气象服务”的目标。
完善《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过预案建立起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基本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 15 分钟内传送到市、区、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员,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通过预案建立起有效的社会响应体系和动员机制,基本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 30 分钟内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提高公众主动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通过预案实现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及时插播和滚动播出,并利用广播、电话、短信、公共显示屏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即时传播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力争实现气象灾害发生区域的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超过 80% 。
建立突发事件气象保障服务系统,针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核电站、海上搜救、城市火险、森林火险等突发事件应急实际需要,相关业务系统要在接到需求信息的 15 分钟内提供应急服务,对于重大事件能够在事故现场提供应急服务。 2、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城市气候评估能力
气象”理念,发挥气象事业对城市安全、社会进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全球气候变暖和城市气候变化的背景下,针对“城市热岛”、“大气灰霾”等生态环境热点问题,从保障城市安全的角度,强化城市气候监测、预警、评估和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全社会缓解热岛效应的行动,定期发布深圳市城市热岛监测公报,并对异常的热岛事件开展高影响天气事件预警。通过发布灰霾天气预警,让市民更好地认识灰霾、让各相关部门更加关注灰霾,促进全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灰霾现象的发生。
深圳城市范围不大,但生态环境种类繁多,气候条件复杂多样,有居民区、学校、交通干道、公共场所、保护区、市区公园、郊野公园等,广大市民工作、学习、生活、休闲在不同的生态环境之中,穿衣着装、饮食健康、出行交通、旅游观光、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空气质量、小区气候适宜度等对气象信息的需求在日益地趋向精细化,需要得到来自政府的人文关怀也完全不同,气象部门需要根据各类生态环境的气候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城市气候信息服务。
3、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化资源气象保障能力
坚持“资源气象”理念,发挥气象事业对可持续发展深远的前瞻性作用。通过对风能、太阳能、空中水资源等可再生能源的监测、评估、利用和科学管理,促使气象资源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战略性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社会资源。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总体部署,开展高精度的太阳能、风能、空中水资源的动态连续监测,以及相关评价和承载力分析工作,逐日发布可再生资源(气象资源)评估公报,为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科学引导全社会用好光、热、水、气等气象资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能源供应的气象保障服务,发布 24 小时内精细化能源需求专项预报;对高影响天气可能导致的能源需求异常的事件,能够提前 1-3 天发布预警。 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东江流域香港供水区人影项目,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及时、科学、高效开展。
主要任务
1 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和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要大力加强气候观测系统、气象卫星系统和天气雷达、雷电监测网、海域气象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其稳定可靠运行,不断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和水平。气象主管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尺度城市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2 完善气象预报预测评估系统
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作,加大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3 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
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通过《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区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地质灾害、雾害、灰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及核泄漏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结合应急气象保障的需要,建立能对应急区域进行气象和环境要素观测的探测系统;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报方法;根据救灾抢险、应急气象保障、以及重大活动等实际需求,在可移动的工具上建设集气象探测、信息传输、预报服务于一体的移动气象服务平台。在政府灾害管理体系的统一框架下,建设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系统,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在灾前、灾中、灾后各阶段的作用。针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如核污染、化学污染、能源突发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建立气象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开展有效的现场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获取现场气象要素、应急现场环境情报信息,提供现场区域精细化气象预报产品,为应急决策提供气象科学依据。
4 健全政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现代化进程。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迫切需求,特别是要加强海洋以及学校、社区、企业的气象服务。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引导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5 推进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气象信息系统是城市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深圳市高性能计算中心,在满足气象业务需求的同时,向全社会开放,使其成为一个公共的高速信息处理平台。建设统一的气象通信和信息存储、分发系统,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实现观测数据共享。加强气象观测数据的共享工作,通过部门合作,促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行各业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海洋、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6 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研究
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国防和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认真组织气候变化监测、分析、预估、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坚持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科学技术进步为依托,不断提高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气候变化规律,特别是气候变暖机理的研究,为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7 做好相关行业专业气象保障
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发展公路、铁路、海洋、航空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为运输、公交、旅行等安全和海洋资源开发、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与实时服务。加强航空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提高机场终端区探测和监控预报的能力,加强航空器探测资料的收集和使用,提升航空气象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影响机理的综合研究,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8 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规划工作
认真做好气候资源的普查工作,开展深圳城市高分辨率气候普查,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库,完成气候资源区划。根据城市生态环境特点,积极开展生态气象监测,开展生态环境状况的气象评估,为制订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提供依据。
9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
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的要求,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大作业力度。建立应对严重空气污染、城市高温天气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健全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10 做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服务
组建太阳辐射、风力强度监测网,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为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实时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
11 开展重大项目气候论证工作
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或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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