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市气象局东部海洋气象标准气候观测场工程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已由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修建,并列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计划,现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行中标价包干。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完工期
东部海洋气象标准气候观测场工程 1 项 工期改为:工程完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其中绿化部分免费养护期三个月
2、资质要求:
①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②投标人须具备防雷专业施工资质乙级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
3、购买标书资料: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所有资质证书的原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注册卡及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4、购买标书时间:
5、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6、踏磡现场:由深圳市气象局统一组织进行踏勘。
7、标书售价:标书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9、开标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能参加该项目投标;
③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④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陈波
联系电话:0755—83883381
传 真:0755-829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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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深圳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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