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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细则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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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根据《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151号令)和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细则(试行)》(粤气【2006】100号文),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预警信号发布指导思想和原则

  1. 预警信号发布以“防灾减灾、应急保障”为目标,做到以人为本、时机得当、发布慎重、应变迅速。
  2. 预警信号发布根据严重程度实行逐级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有效协调、快速反应。
  3. 针对深圳市海陆差异、东西差异、以及不同气象灾害的局地性程度,预警信号发布实行“统一预报,分区预警,重点提示,对点广播”的分区预警信号发布办法,对灾害可能发生的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御,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分区预警的最小发布单元为街道办。
  4.  统筹兼顾气象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原则上应先发气象信息快报,后发预警信号。
  5. 标准站与自动站相结合、普遍性与易灾区相结合、人口密集区与重点经济区相结合的原则。
  6.  可跨级发布或解除的原则。
二、预警信号种类
 
依据《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我市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火险等十一类。根据目前监测手段和技术能力,分区预警信号发布种类包括台风、暴雨、大雾、雷电等四种,其余为全市统一发布预警信号。 
 
三、预警信号构成和颜色含义
  1.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
  2. 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  预警信号图标分为网站版和电视版,网站版图标采用市政府151号令中的预警信号图标;电视版图标根据清晰度需要,在原有总体框架下,对其中颜色和对比度稍作调整,确保公众易于辨认。

四、分区预警信号发布责任区和地域用语
 

特区以四个区(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区和龙岗区以街道办、沿海海域分东部海区和西部海区为分区预警信号发布的最小单元(见下图)。当灾害天气影响到某一区域时,分区预警信号发布可以根据影响范围大小分行政区或街道办发布,也可以根据影响地域范围跨行政区发布;发布用语可以使用行政区域名、特定或通俗的地域名称。

 

分区预警发布常用地域名称和图示

发布常用语 包含的地域
特区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
宝安区 松岗、沙井、福永、公明、光明、石岩、西乡、新安、观澜、大浪、龙华、民治等街道办
宝安区北部 松岗、沙井、公明、光明、观澜等街道办
宝安区南部 福永、石岩、西乡、新安、大浪、龙华、民治等街道办
西部海区 宝安区和南山区沿海
龙岗区 龙岗、龙城、坪地、坑梓、坪山、横岗、平湖、南湾、布吉、坂田、葵涌、大鹏、南澳等街道办
龙岗区北部 龙岗、龙城、坪地、坑梓、坪山、横岗、平湖、南湾、布吉、坂田等街道办
大鹏半岛 葵涌、大鹏、南澳等街道办
东部海区 龙岗区和盐田区沿海
全市大部分 地区 全市超过一半以上区域
北部地区 宝安区北部、龙岗区北部
南部地区 宝安区南部、大鹏半岛、特区
西部地区 宝安区、南山区
中部地区 罗湖区,福田区,龙岗区的平湖、坂田、布吉、南湾、横岗、龙城
东部地区 盐田区,龙岗区的大鹏半岛、坪山、坑梓、龙岗、坪地
某几个街道办或区 指定的街道办或行政区

南部、北部划分:

全市西部、中部、东部划分

沿海地区和海区划分

 

五、分区预警发布办法

统一预报:指对预报时效超过6小时以上的预报,仍采取全市统一预报的方式发布;对全市都将受到影响的气象灾害,按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发布全市的预警信号。

分区预警:当预计全市只有部分区或区域达到预警发布标准时,仅对这些区或区域发布预警信号;或在全市统一发布信号时,对受气象灾害影响危害更大的区或区域,加挂更高一级预警信号。 重点提示:指(1)在对有关防灾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评估(通常以气象信息快报方式发布)中,对气象灾害易发区、敏感区进行重点提示;(2)根据实时监测资料和追踪识别系统推断,对将出现异常灾害天气的局部地方(街道)给予重点提示。 对点广播:免费向发布了预警信息区域内的公众进行手机短信的小区广播,具备以下特点:时效性强,不受用户多少的限制;空间分辨率高,达1公里;针对性强,只有处于预警区域内的手机才会接收到广播信息。

、预警信号发布内容

预警信号发布内容包括:流水号、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时间、预警信号名称、防御措施、预报员签名、领班预报员签发或值班处长签发或主管局长签发等。

 
七、预警信号发布流程中各级人员职责
按照灾害影响程度,预警信号发布流程中各级人员职责: (一)值班员认为达到发布、变更、解除预警信号条件时,应及时向领班预报员报告。 (二)领班负责发布、变更、解除预警信号的技术把关,提出发布建议,按照下表各类级别职责签发或逐级上报。 (三)值班处长接到报告后,负责与领班会商,提出发布建议,按照下表各类级别职责签发或逐级上报。 (四)预报处处长接到报告后,综合发布意见,按照下表各类级别职责签发或逐级上报。
信号 值班员 领班 预报处领导 分管副局长 局长
台风 白色 报告 签发
蓝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黄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橙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红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报告 签发
暴雨 黄色 报告 签发
橙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红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高温 黄色 报告 签发
橙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红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寒冷 黄色 报告 签发
橙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红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大雾 黄色 报告 签发
橙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红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灰霾 黄色 报告 签发
大风 蓝色 报告 签发
黄色 报告 签发
橙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红色 报告 报告/把关 报告/把关 签发
冰雹 黄色 报告 签发
雷电 黄色 报告 签发
干旱 黄色 报告 报告/把关 签发
火险 黄色 报告 签发
(五)紧急情况 1.当值责任人无法联系到上一级责任人或认为信号需要跨级发布时,可以跨级报告,并登记注明。 2.通常情况采取在岗签发,特殊情况无法即时赶往值班室时,采取电话签发,并登记注明。
 
八、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刊播
(一)、预警信号发布(变更、解除)后,5分钟内采用统一图文格式(附表2)及时报送市/区应急指挥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电视台和电台等公共媒体;用短信方式发送给各级防灾责任人;通过决策服务网、社区网、公众服务网、“12121”、小区广播及其它新辟渠道发布。 (二)、预警信息在电视上的播出 1、全市发布统一预警信号时市、区电视台信号与字幕的播出 当全市统一发布一个预警信号时,市、区电视台刊播同一预警信号和相同的字幕信息。
预警信号种类 市电视台 区电视台
台风 所有颜色信号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暴雨 所有颜色信号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大雾 所有颜色信号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雷电 黄色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灰霾 黄色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高温 所有颜色信号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寒冷 所有颜色信号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大风 所有颜色信号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冰雹 黄色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干旱 黄色 走字幕 走字幕
火险 黄色 走字幕 走字幕
2、发布分区预警信号时市、区电视台信号与字幕播出
分区预警发布区域 市电视台 宝安电视台 龙岗电视台
市区(南山、福田、罗湖、盐田) 挂信号、走字幕 走字幕 走字幕
宝安区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走字幕
龙岗区 走字幕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市区、宝安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走字幕
市区、龙岗 挂信号、走字幕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宝安、龙岗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东部、西部海区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东部海区 走字幕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西部海区 走字幕 挂信号、走字幕 走字幕
3、加密播出的气象预警信息字幕内容与播出次数
预警信号 走字幕内容模板 每小时 播出次数
台风 白色 *日*时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请关注其动态。 4次
蓝色
  1.  *日*时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请户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业人员注意防风(全市发布时使用)
  2.  *日*时市气象台发布沿海台风蓝色预警信号、陆地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分区发布时使用)
6次
黄色
  1.  *日*时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学生停课,海上、户外作业停止(全市发布时使用)
  2.  *日*时市气象台发布沿海台风黄色预警信号、陆地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分区发布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