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气象局,省、各市气象学会,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了加强我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保证防雷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1年广东省气象局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气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气象局
技术支持:深圳市气象局信息网络处
投诉电话:25573889
天气咨询:12121
网站联系:25573889
电子邮箱:webmaster@szmb.gov.cn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17767号
单位地址: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 邮编:5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