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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选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年04月23日 09时25分1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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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雇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学历。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2、关于报考专业。 
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专业符合教育部1997年研究生专业目录(最高学历为研究生),具体要求专业如下: 0704天文学类;
(三)关于报考年龄。
  应聘人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75年4月20日之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个人条件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3至5月239:0017:00(公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法
  报名可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三种方式。报名者登陆深圳市气象局网站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雇员报名表》,填写录入相关信息,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职位相关的其它材料复印件(电子扫描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地址。
传真电话:0755-83186161
电子邮件:155341052@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门气象路 深圳市气象局3楼
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做好确认工作。
联系人:崔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511595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雇员报名表》(原件,附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留学人员资格认证》);
4)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2、不能到现场的报名者须携带下列材料于面试当天提交以上材料。
3、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选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将组织对参加报名的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参考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甄选出参加面试候选人,并赴报名者所在单位调研,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到本人(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
2、内容:选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局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八、公示
  考核结束10个工作日之后,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九、雇用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局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办理雇用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雇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雇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十、试用期
  对已办理雇用手续的人员,由我局按规定与其签订雇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雇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雇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09年12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合格)。
2、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7〕65号)。
 
附件:
1、   报名表
2、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选聘专业技术雇员职位表
3、   前往深圳市气象局线路图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